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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言值】佛山路面塌陷8人遇难:悲剧让我们反思什么?

发布时间:2018-02-08 14:26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黄帅

  广东佛山路面塌陷事故,得到舆论场上的密切关注。据@佛山发布的消息,2月7日晚上8时40分左右,位于禅城南庄的佛山地铁2号线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工地地面出现坍塌。据初步核查,事故现场8人无生命体征,3人失联,9人获救并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目前无生命危险。

  据媒体发布的最新消息,目前,救援人员仍在进行井下泥沙清理,尽最大努力搜救被困人员。为防止次生事故,佛山市已安排专门力量,对事故现场地表及附近建筑物沉降进行监测,目前情况正常。

  这起事故的具体原因,仍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事故的善后工作和伤者的救助工作,仍需要妥善安排。这样一起造成多人伤亡的悲剧,不能不让我们沉痛反思,何况,路面塌陷事故不只发生过一次两次。比如,在2015年,就出现过“南京地铁四号线20天塌陷5次”的奇闻,而就在前不久,1月14日,浙江绍兴城区佳源广场一在建工地部分地面发生塌陷,所幸没造成人员伤亡。

  既然有过类似的问题,就一定能找到事故的原因和预防办法。

  地面塌陷的成因有很多种,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像地震、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地面塌陷,可以算是难以防范的天灾,而很多塌陷事故与不安全的地面施工、建筑或工程年久失修有关,则与人祸相关。

  不时出现的地面塌陷事故中,时常看到这样的情况:政府要求尽快救人和做好善后工作,媒体着急追责询问,民众渴望得到真相。而等事情过后,很多人就忘记了曾经的悲剧,或者只是归咎于所谓的“意外”,直到下一次类似事故的发生,才又想起曾经的悲剧......

  因此,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预案,就显得尤其重要。在这方面,深圳市已经有了一些可贵的探索。2016年10月,当地政府发布了《深圳市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并在此前就成立了深圳市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而之所以有这样的机构和《预案》,也是因为深圳在2013年5月曾发生的“横岗街道地面坍塌事故”,这一事故造成了5人遇难,作为反思教训的产物,这一举措可谓切中时弊。

  从应急预案来看,与地面塌陷有关的各方面,基本都被考虑进来了。《预案》中明确了政府各级单位的责任,要求“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事故,事前预防比事后救援更重要。《预案》中指出:市地防办各成员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而且,要“将地面坍塌事故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建设施工、维护管理、日常工作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高城市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预防和减少地面坍塌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地面坍塌事故引起的社会危害”。

  换言之,降低事故风险的关键,在于日常施工工作和管理中的严谨和有序。而对那些存在风险的地方,也要严加检测和管控,比如,“轨道、基坑等地下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地下排水管渠、燃气、电缆等管线的保护措施,避免损坏管网设施引发地面坍塌事故”。

  或许我们无法避免天灾的发生,却能通过努力将人祸的发生概率降到最低。虽然每个城市的地质状况和地面施工情况不尽相同,但科学的安全预防措施却有必要在每个城市推行和落实。

  撰文/黄帅 编辑/苍南

【责任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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