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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上线运行

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智慧保障

发布时间:2018-01-18 19:51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武欣中 刘红军

    中青在线深圳1月1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武欣中 通讯员 刘红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院“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在全市两级法院正式上线运行。

    发布会上,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表示,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是深圳建设智慧法院的产物,是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有力保障。该平台对原有的网络查控功能进行了升级及扩展,简化了查控流程、重构了业务数据、优化了操作界面,同时新增了案件办理及事务集约两大功能。

    胡志光介绍说,该平台具有六大特点:一是系统操作批量化,网络查询、网络控制、文书下载、任务接收、任务反馈、文书送达等主要功能,在规定节点均可实现批量化操作,一键完成;二是案件分流智能化,智能识别繁案、简案,根据财产查控结果等规则条件自动区分并进行案件分流;三是文书生成自动化,法律文书根据案件类型、流程节点等条件随案自动生成,自动盖章;四是文书送达网络化,经过法官确认的文书,系统自动通过网络发送邮政EMS系统,一键送达执行文书;五是外勤事务集约化,全市两级法院外勤事务统一管理、调度,外勤出差、用车、用警集约化管理;六是流程节点公开化,办案过程全流程依法公开,系统将根据案件节点自动推送短信、微信通知。

    该平台上线后,深圳两级法院执行办案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网络办理、全流程公开、全方位智能,预计70%左右的执行案件能够在三个月内结案。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情形将基本消除。

    胡志光还表示,该平台上线运行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将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等弊端也将得到基本解决。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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