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滚动报道-- >> 热点
APP下载

上海海事法院成功调解“马尼拉”轮碰撞事故案

发布时间:2018-01-18 18:3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烨捷 葛培

    中青在线讯(葛培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2017年4月,巴拿马籍“马尼拉”轮与基里巴斯籍“翔州”轮在长江口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翔州”轮当场沉没,船上14名船员2人获救、12人遇难。2名获救船员和2名遇难船员家属因赔偿问题与船方协商不成,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在上海海事法院法官调解下,各方签署了调解协议,船东按约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2017年4月5日深夜23时许,上海市吴淞口警戒区水域,通航密度较大,巴拿马籍“马尼拉”轮与基里巴斯籍“翔州”轮相向行驶。“马尼拉”轮以19节的航速快速行驶,发现对方后未及时采取大幅度向右避让行动。“翔州”轮在两船相距约0.7海里时,紧急向左转向却依然避让不及。两轮发生猛烈碰撞,“马尼拉”轮船体严重受损,“翔州”轮当场沉没。

    碰撞发生后,“马尼拉”轮驾驶人员未履行法定救助义务,也未向主管机关报告,自行驶离事故现场。事故造成“翔州”轮随船14名中国籍船员全部落水,其中12人遇难,另2人在海上漂流近两个多小时后获救。

    2017年4月24日,根据船员家属的申请,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对“马尼拉”轮实施司法扣押。后10名遇难船员家属与肇事船舶双方达成和解,另外4名船员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因各方分歧较大未能解决。2名获救船员和2名遇难船员家属分别将“马尼拉”轮和“翔州”轮的船东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逐个排摸遇难船员家属及获救船员的家庭成员、所在地、收入、文化程度等情况。经调查,承办法官了解到,船员家属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金额“期望值”过高,对于因各自家庭情况不同所导致的赔偿范围及金额的差异也不能充分理解。

    承办法官决定在分析、厘清上述问题的基础上,采取情况分类、重点突破、以情动人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

    随后,承办法官开始着手处理受伤船员的赔偿。2名获救船员分别是“翔州”轮轮机长和水手长,水手长肋骨、踝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轮机长软组织挫伤且事后精神抑郁恍惚。受伤船员与肇事船舶双方就赔偿金额迟迟不能达成一致,调解难度比较大。为使船方有切身感受,承办法官安排2名受伤船员当庭述说落水后经救助的生还经历,感动船东。

    最终,这起船舶碰撞事故所致人身损害纠纷系列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原告方已经领到了全部赔偿款。

【责任编辑:董志成】
相关文章
你可能还喜欢看
热点新闻更多>>
图片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