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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豫两地配合 34天执结全国法院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8-01-11 19:07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日前,全国法院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全部交付完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和5家基层法院,组成50人执行队伍,历时34天,对河南省新密市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内10629.55吨粮食进行了异地执行。

    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京粮大仓公司与怀远盛禾公司签订玉米采购合同,以食为天公司、华源之星公司出具承诺函,承担连带责任。因怀远盛禾公司未按合同交货,京粮大仓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2014年12月,丰台法院依法判决怀远盛禾公司退还京粮大仓公司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共计3600余万元,以食为天公司、华源之星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审理过程中,京粮大仓公司提出财产保全,丰台法院依申请查封了以食为天公司存储于新密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的15800吨小麦。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1月,京粮大仓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丰台法院开展对粮食资质的鉴定、评估工作后,依法对标的物万吨小麦进行拍卖。2017年4月,买受人竞买成功,进入交付标的物环节。

    “上万吨小麦,一旦放太久变质成了陈化粮,就不能直接作为口粮食用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介绍说,小麦具有易腐易变质的特点,北京和新密又相距七、八百公里。粮食总量多、远距离异地执行,这场执行需要和时间赛跑。

    丰台法院执行局局长方有权告诉记者,在北京高院统一协调下,丰台法院牵头与北京市二中院、大兴、通州、顺义、密云等5家基层法院,组成了50人执行队伍,先后5次前往河南省沟通、勘察。

    新密0103粮食储备库建于上世纪70年代末,地下粮仓库容约17800吨,一共有9个仓,每个仓有两个出口,各仓之间抽粮条件均有所不同,出粮作业技术难度极大。为提高抽粮效率,并降低粉尘及噪音对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工作人员使用了专门定制的吸粮机。

    截至2017年12月23日,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内10629.55吨粮食全部交付完毕。

【责任编辑:产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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