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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受访者认为许多网络运营单位投诉制度缺位或不健全

中、西部地区受访者认为举报受理查处机制健全程度明显低于东部

发布时间:2017-12-26 05:49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品芝 李洁言

  当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由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负责执行的“全国人大数据安全万人调查”显示,45.8%的受访者认为网络安全法的这一规定落实得很好,多数网络运营者都建立了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40.8%的受访者认为这一规定落实得一般,许多网络运营单位投诉、举报制度不健全;13.3%的受访者认为这一规定落实得不好,多数网络运营者没有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其中,男性认为规定落实得很好的比例为47.7%,女性为42.8%,男性比女性高近5个百分点。00后、90后、80后认为规定“落实得很好”的比例显著高于70后、60后、60前。

  除了可以向网络运营者投诉、举报之外,网络安全法规定,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调查显示,41.5%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举报受理、查处机制比较健全;39.5%的受访者认为一般,有时不知该向哪个部门举报;18.9%的受访者认为不好,多数情况下不知该向谁举报,举报了也往往不予处理或者没有结果。

  其中,男性认为当前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举报受理、查处机制比较健全的比例为44.6%,女性为36.5%,男性比女性高8.1个百分点。此外,东部地区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举报受理、查处机制比较健全的比例最高,为44.2%,其次是东北地区受访者,选择比例为42.4%,中部地区(37.5%)和西部地区(33.6%)受访者的选择比例较低。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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