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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新三板新政落地,分层、交易、信披改革引期待

发布时间:2017-12-22 22:15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均斌

    中青在线北京12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张均斌)今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以下简称“《股票转让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三项新政的落地意味着市场期盼已久的改革方案的正式出台,分层、交易、信披改革引期待。

    《分层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在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差异化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在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共同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要求;把创新层维持条件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

    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表示,原有的创新层转让标准,一是盈利条件偏高,二是营收规模偏低,共同准入标准缺少对股东人数的要求,导致公众化水平层次不齐,制约了在股票交易等方面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而本次分层制度改革正是对过去准入和标准的调节,为后续改革措施打好基础。

    “这次分层标准的调节,实际上规范并降低了创新层的一些要求,让基础层的挂牌企业更有信心。”东北证券股转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张可亮在看到新政的第一时间就把文件转发给了一些企业的董事会秘书,他认为这是股转向暖的一个信号,也让市场上的挂牌企业重新有了期待。

    从2016年的6月新三板市场分层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差异化制度供给没有及时跟上,市场预期没有如期而至,导致市场悲观情绪越来越浓,做市指数直接跌破基点。在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公司总裁刘平安看来,这次改革终于实质性地迈出了新三板市场化制度完善的坚实步伐,对提振市场信心至关重要。

    除了分层标准的调整,《股票转让细则》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新引入集合竞价。《股票转让细则》规定,创新层企业单个交易日每小时撮合一次,基础层全天仅15点会撮合。张可亮高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不连续集合竞价解决了过去协议交易时交易的随意性、价格的不合理性等问题,更符合现在新三板的状况。”

    另外,《信息披露细则》探索实施了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创新层企业,《信息披露细则》对其信息披露作了从严要求;对于基础层企业,则继续执行现有信息披露规则,但对其中要求过严、明显不合理的个别规定作出了修改。

    “这次的制度安排让大家对以后的政策更期待了,新三板改革确实在提速,我觉得未来一年应该是进入了一个政策不断推陈出新的密集期、窗口期。”张可亮说。

    刘平安也肯定了这次制度改革的成绩,但他同时提醒,新三板市场仍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未来仍需完善制度建设。他认为竞价交易机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市场买卖双方的力量均衡,而目前新三板证券供给明显大于证券需求。其次,“目前做市商规模不够,做市的激励与动力严重不足,影响了做市交易的效率,做市交易制度改革也迫在眉睫。”刘平安说。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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