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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海救人英雄王锋获批烈士称号

发布时间:2017-11-29 20:0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潘志贤 陈新刚

    中青在线郑州11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潘志贤 通讯员陈新刚)“王锋作为一个平民百姓能评为烈士称号,让我感受到新时代对真善美的重视,党和政府对烈士家属的无限关怀。”今天,王锋的妻子潘品通过河南省方城县民政部门得知王锋烈士称号获得批准的消息后说,“作为王锋的妻子,我要倍加珍惜这份珍贵的荣誉,传承好王锋精神,支撑起我们的家,赡养好老人,教育好孩子,努力回报社会。”

    去年5月18日凌晨1点20分左右,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西华村一幢三层居民楼突发火灾,租住在一楼的方城籍青年王锋发现火情后,奋不顾身地三次冲入火海救人,20多名居民脱离险境,无一人伤亡,而王锋自己却被严重烧伤,先后被送往南阳南石医院和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终因多脏器衰竭,于去年10月1日16时34分在北京不幸牺牲。(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曾多次报道)

   
王锋舍己救人、见义勇为、大爱担当的英雄壮举,感动神州大地,其本人先后被授予南阳市“雷锋式”好青年、河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第三届全国“119消防奖”先进个人、“2016河南最美消防人”先进个人、2016“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从去年10月开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启动了为王锋上报烈士工作。经过层层上报、认真审定、严格评定,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民政部备案,11月20日,民政部下发了王锋烈士证明书。

  在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给方城县人民政府的烈士通知书上写道:“王锋同志于2016年10月1日因抢救、保护公民财产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已评定为烈士。请发给其家属《烈士证明书》,并按烈士遗属给予抚恤优待。

    据了解,方城县近期将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安葬办法》,在方城县烈士陵园举办王锋烈士忠骨安葬仪式,届时将把王锋同志的烈士证明书发放到其家人手中。 

【责任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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