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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民众对法治的最高期待

http://www.cyol.com  2019-03-12 19:46

来源:中青在线 刘婷婷

    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是公平正义最直接,也是最鲜明的体现,人民群众抱以最高的关注和期待。

    3月12日,两高工作报告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纠防冤错案件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交出了一份颇具分量的答卷。

    比如,检察机关对发现的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李锦莲故意杀人案”“邹俊敏贩卖毒品案”均得到改判。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50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5244 件,同比分别上升7.2%和8.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又比如,全国各级法院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公平正义是民众对法治的最高期待。在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比一个人的清白和自由更重要。诚然,法律是客观的,但侦查、公诉、审判等活动,都离不开人为的操作,既然是人为就难免有差错,这也为错误办案埋下了隐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冤假错案就不可防范和避免。审视过往的冤假错案,有一些的重要特征就是在办案过程中,背离了“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治原则,任性突破了程序法规的束缚。

    比如,之前对于一些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在强大外部压力下,法院往往采取折中的办法,也就是“存疑轻判”,留有一定余地。

    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两高纠正冤假错案力度不断加大,包括呼格案、聂树斌案、张氏叔侄案等得到改判,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成为最大的司法亮点。工作报告的统计数字,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不无欣喜地看到:曾经被重判的“五周杀人案”,被重新拉回正义的轨道。

    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院再审宣判,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5人获得无罪判决。与“五周杀人案”一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对“李锦莲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3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记功决定,对审理陶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合议庭和审判长张海波分别记集体二等功和个人二等功,体现了褒奖“疑罪从无”办案的司法导向,有利于从源头上掐断冤假错案。

    图片来源:新华社

    当然,除了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还应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程序公正、审判公开、证据裁判等原则,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判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折中”裁判。把这些重要的原则坚持住了,也就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就能保持司法审判的源头活水。

    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是公平正义最直接,也是最鲜明的体现,人民群众抱以最高的关注和期待。在不放过任何冤假错案的蛛丝马迹,还当事人以清白和救济,追究制造冤案者的责任同时,树牢法治理念,把“疑罪从无”等原则贯穿其中,完善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机制,司法机关将给予人民群众更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于璧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