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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哲洙:法治化要防止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

http://www.cyol.com  2019-03-12 19:20

来源:中青在线 王烨捷

    中青在线北京3月1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烨捷)今天下午,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全哲洙指出,两高报告让人看到了我国营造良好的、可持续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我们要防止报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防止把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全哲洙说,张文中案发时,自己刚到全国工商联任职,当时就对这一案件的判罚提出过不同意见,“我明确表达了不赞成的意见,最高法后来重点督办,减刑了。”

    他说,直到张文中从去年5月被宣布无罪,自己都没有见过这个企业家一面,“我们工商联是为企业家维权、说话的,我是为整个群体说话,不是为他一个人说话,不需要见面。”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两高报告,在具体纠正的涉产权冤错案件中均提及了“张文中案”。2009年3月,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被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8年5月再审被改判无罪。

    张文中案的背后,两高对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愈发重视。“两高”报告均专门提及要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针对近年来民营企业发展遭遇的困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6条务实举措。其中一条,就是“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习近平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最高法报告指出,要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最高检报告则指出,在司法办案中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落实好“平等”二字。要做到三个“区分”,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区分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以及区分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的界限。

    “有些领导干部,总是把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挂在嘴边,但实际上根本不去接触民营企业,他脑子了没有印象,人家关心什么、想什么,没人管。”全哲洙说,有些领导干部一谈民营经济说来说去就那几句话,“心中没数,还点子特多。”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全哲洙第一次在全国两会上为“营商环境”说话了。就在昨日,他还在小组讨论中发言称,“稳企业才能稳就业、稳社会。政府部门要有一种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研究这些问题,不要会上讲讲,会后就都忘到后脑勺了,然后再重复那种正确的废话。”

 

【责任编辑:于璧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