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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润秋:以法治利器严惩环境违法

http://www.cyol.com  2019-03-11 16:14

来源:中青在线 李翀 王林 沈杰群

    中青在线北京3月1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翀 王林 沈杰群)今年下午,全国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四川省委会主委,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在会上发言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要打磨好、利用好法律这一“治国之重器”。

    黄瑞秋表示,当前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依然突出,比如:建设单位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大量存在,部分项目侵占生态空间甚至各类自然保护地;生产企业超标排污、暗管偷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严重;部分环保服务机构诚信缺失,第三方运维企业弄虚作假,沦为违法者同谋,破坏环保市场秩序等等。

    黄润秋认为,这些现象归结起来,就是因为生态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致使违法者收益远远大于成本或者代价。抓紧解决这个问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地要求。

    黄润秋建议,要完善重典治污的法律制度体系。全面清理现行涉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制定时间较早、处罚力度偏软、不适应当前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的法律成相关条文,抓紧提出修订建议,按程序提请立法机关审议,尽快形成重典治污的制度体系;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针对生态环境严重违法行为,完善处罚种类,提高罚额度,使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乃至“倾家荡产”;要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典型案件双向咨询、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等制度,实施案件移送、联合调查等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合力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格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层层压实监管贵任;要强化生态环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从重点排污企业入手,逐步扩大到对所有排污企业及环评报告编制机构、环境污染治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将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实施授信融资展制、中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制、行业禁入、表彰评优限制等一批联合惩戒措施;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快完善综合性激励机制,树立一批生态环境守法“标杆企业”。

【责任编辑:于璧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