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主管 中国青年报社主办
2020
07/23
20:10

援藏律师服务团公益服务

68名援藏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一年 为雪域高原带来法治阳光

作者:王亦君,韩飏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见习记者  韩飏

今年7月11日,是“援藏律师服务团”深入西藏自治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一周年的日子。


一年前,由司法部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的“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启动,来自全国22个省(区、市)的68名援藏律师先后深入到西藏7个市(地)42个县(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记者近日了解到,一年来,“援藏律师服务团”累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000余份,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牧民工等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4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700余万元。

一年来,在援藏律师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服务于林芝市波密县司法局的傅德辉律师,今年55岁,作为“援藏律师服务团”的律师领队,他结合一年的工作经历和感悟撰写了约十万字的书稿;服务于洛隆县的胡尊峰律师深知西藏法律服务不能一直靠输血,关键是要造血,积极推动当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养,手把手带徒弟。

服务于日喀则市昂仁县司法局的李燕飞律师,在报送每月工作总结的同时附带自己工作生活的心得体会,针对“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的组织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有益的建议;服务于昌都市江达县司法局的刘然律师,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为受援助的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40余万元。

2019年3月20日,岗堆镇小学六年级小学生旦某在校操场与同学玩耍,同班旺某自地上捡起一物扔向旦某致其左眼出血,医疗诊断其左眼失明,司法鉴定为七级伤残。由于旦某、旺某均为未成年人,事件发生学生在较期间,受害方家长要求学校及加害方监护人赔偿,但多次协商未果,至贡嘎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贡嘎县法律援助中心李斌婕律师接受指派为该案代理,期间她走访了事发学校、县教育局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听取了受害人及加害人对事件经过的陈述,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诉至法院。

李斌婕依据收集到的案件事实、证据,提出了11项诉讼请求,收集了14项证据来支持主张。考虑到受害方生活困难,无力支撑生活及医疗费用的现实情况。她多方协调努力,在法院主持下促使原、被告达成一致,案件调解结案,受害人获得各项损失赔偿20余万元。

本案结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随后,李斌婕律师以这一案例作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2019年9月,她以“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为题来到贡嘎县岗堆镇小学进行法治宣讲,给学校和在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之后她又以《校园内发生学生受伤致残事件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典型案例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强调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思想教育,避免再生悲剧。

一年来,援藏律师们积极担任服务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活动,参加规范性文件起草和重大合同项目审查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工作,为脱贫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化解脱贫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援藏律师们还采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等方式,累计开展宣传讲座200余场。开展传帮带培训,向服务地法律服务工作者传授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为当地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藏律师们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平台,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了精准、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3日电



【责任编辑:何春中    流程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