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希望工程捐赠管理的重要举措
――中国青基会秘书长顾晓今答记者问
记者:为什么要启用新版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
顾晓今:近几年来,随着希望工程社会影响和实施规模的日益扩大,社会上擅自以希望工程名义开展募捐活动、接受捐赠的问题屡有发生,给希望工程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隐患;各地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接受希望工程捐赠一般都没有实行专用收据,且各自票据来源渠道不统一,增加了系统监管的难度。为此,我们商请财政部作出了统一监(印)制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的规定。这项规定从源头上加强了对希望工程捐赠的管理,是保护希望工程事业的重要举措,为从根本上规范希望工程社会募捐和捐赠行为、强化对捐款捐物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监督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对维护希望工程的崇高信誉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这次启用的新版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与以前的希望工程捐赠收据有什么不同?
顾晓今:中国青基会此前使用的希望工程捐赠收据是由北京市财政局统一监(印)制的,各地希望工程实施机构使用的票据也不统一。这次启用的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统一样式,由财政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突出了“专用”二字。各地凡经授权许可使用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的单位,在接受以希望工程名义的捐赠(包括现金和物资)时,必须开具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而不得开具其他票据;在接受非希望工程项目捐赠或进行其他非捐赠财务往来时,也不得开具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
记者:哪些机构可以申领、使用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
顾晓今:中国青基会及其授权许可使用希望工程注册商标的各省级青基会,是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的使用主体。其他机构必须经中国青基会或省级青基会的授权许可,方可使用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我们将在中国青基会网站上陆续公布被许可使用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的市(地)希望工程基金管理机构和代行接受希望工程捐赠的机构名单,供社会各方面查阅。未经授权许可的机构,一律不得使用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
记者:启用新版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的时间是全国统一的吗?
顾晓今:从2003年1月1日起,中国青基会和部分省级青基会接受希望工程捐赠时,将正式使用新版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考虑到希望工程实施系统的实际情况,一部分省级青基会启用新版收据的时间可能要延后一段时间。到2003年7月1日,全国希望工程实施系统将统一使用新的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近期中国青基会将制定并颁发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的管理规定,对票据申领、审核、使用、保管、发放登记、销毁和检查监督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逐步把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记者:捐赠人持新版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顾晓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精神(财税〔2001〕103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希望工程的捐赠资助对象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和学生,捐赠人可凭希望工程捐赠专用收据向税务机关申报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中国青年报》200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