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新农人”:撑起脱贫攻坚战场“半边天”

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吴晓东 来源:中国青年报2022年09月06日

    在素有“大蒜之乡”美誉的山东省金乡县,辛丽近20年来,始终围绕大蒜产业辛勤创业,推动大蒜产业向机械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2012年,辛丽成立公司,广招国内外专业人才,与山东农科院一起研发出世界第一台精准正芽播种机,还先后研发了“玛丽亚”牌大蒜和洋葱分选机、蒜种分瓣分选机、大蒜收割机等,申报近260项专利及发明。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新农人投身农业领域,广袤乡村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巾帼新农人”,探索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拓展女性就业渠道、提升技能水平、加强健康保障的政策和措施,为贫困妇女脱贫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大行动”助力城乡妇女创业脱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妇联积极推进妇女城乡发展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在促进妇女脱贫致富、创业就业、民生改善、素质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通过“巾帼脱贫行动”,各地妇联配合扶贫部门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78亿元,扶持12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创业脱贫;在贫困地区扶持“妇”字号基地两万多个,帮助500多万名贫困妇女通过手工编织、家政转移、农村电商等实现增收。

    通过“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各级妇联累计开展妇女创业创新培训552万人次,组织女性创业创新竞赛2800多场;全国建立各类女性创业新型服务平台3800多个;扶持妇女创办领办各类农业合作组织以及家庭农场35万余家;培养巾帼电商带头人10万多名,辐射带动1500多万名妇女增收致富,初步形成“互联网+女性创业”的网络服务体系。

    通过“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带动各级妇联举办实用技术、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手工编织等培训20多万期,培训农村妇女近2000万人次;开展“巾帼兴粮节粮”活动,举办“巾帼科技助农直通车”进乡村活动1200期,服务35.7万人次;创建1066个“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各地扶持建立各级各类“妇字号”基地9万余个,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近40万家。

    众多女致富带头人走在脱贫致富的前列,展现了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风采,撑起了脱贫攻坚战场的“半边天”。

    政策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夏云和曾玉姬来自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村,在她俩经营的豆腐皮小作坊苦于没有资金扩大经营时,“巧妇贷”为她们雪中送炭授信20万元、期限5年,不仅扩大了生产,还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

    “巧妇贷”正是福建省各级妇联引领帮助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参与创业和脱贫的重要举措。

    为完善金融服务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创业妇女的资金瓶颈问题,各级妇联在“双创”浪潮推动下,努力在源头上助力有创业创新梦想的女性梦想成真。

    在国家政策强有力的支持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累计为700多万人次妇女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5200亿元。

    在消除经济领域性别歧视的国际框架下,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保障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几乎每年都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设置“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专章,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禁止性别歧视。公务员法规定录用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时,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女性平等加入职业层次较高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法律保障。

    在《妇联组织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约谈暂行办法》(2016年)中,更是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录用过程中涉嫌歧视女性的,妇联组织可以对其约谈,指导其依法依规加以完善,彰显了妇联组织敢于维护妇女权益的鲜明态度。

    数字经济为女性就业带来新机遇

    当前,数字经济催生出新业态、新就业模式,赋予女性职场新机遇,为女性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妇联带来了《关于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提案》。全国妇联建议,拓宽妇女在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渠道,鼓励网络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网络直播等行业企业,开发适合女性的新职业,并建立岗位职级体系,为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开新窗口;此外,还要鼓励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发展电商、直播带货、云客服等新业态新职业,在资金扶持、项目分配、社会力量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通过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数字化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参与数字化建设女性人才激励机制,促进高层次女性人才成长的同时,全国妇联还建议,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在相关法律政策制定中引入性别视角。

    据悉,2020年,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为6779.4万人,比2010年增长39.5%。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5%。《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对女性就业提出了“就业人员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的新目标。如今,脱贫攻坚战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前沿、教书育人讲台……在一个个时代舞台上,巾帼英雄正在写下精彩篇章。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吴晓东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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