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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个坚持”
来源:苏州公安微警务微信公号2021年04月14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年4月15日,为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战争,间谍,恐怖主义,分裂势力”等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国家安全”早已经不局限于领土安全,主权安全等,还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等,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2020年2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