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艰苦地区农村中小学任教满3年、考核合格者,可直接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
●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者,可办理失业登记;
●有条件的地方要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本报武汉2月22日电 记者张志峰报道:湖北近日出台多项优惠措施助大学生就业。
高校应届毕业生凡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及以上者,报考本省党政机关公务员、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到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其档案和户口两年后可转入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任教满3年、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可直接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者可办理失业登记,有关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1年内免收各项费用。有条件的地方要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