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东莞市市长黎桂康在全市青年企业家座谈会上回答有关问题时透露,东莞将重点引进急需人才,博士在东莞失业时每月可领取2000元(《南方都市报》12月4日)。我想了解的是,博士在东莞享受失业每月可领取2000元的待遇,到底是东莞政府出台的一项地方政策,还是市长向社会做出的一种公开承诺呢?
各地为留住高素质人才,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哪怕是这些政策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似乎也未尝不可。博士在东莞失业时每月可领取2000元假若是一项地方政策,除了其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还需要其与其他相关的政策有一定的配套性或可比性。
这就是说,若依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博士在东莞市失业时每月可以领到2000元的“失业救济”或“失业补助”,那么硕士生和本科生若在这里失业是不是也应该领取到相应比例的“失业补助”呢?若这项政策只照顾到博士这里为止,博士在东莞工作的积极性可能提高了,但相对来说,硕士生和本科生在东莞工作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或伤害,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这项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了,因为一个地方经济的腾飞,毕竟不可能仅靠几个博士生独打天下。
博士在东莞失业时每月可领取2000元若是一项政策,还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比如说,什么样的博士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失业可领2000元,在操作环节上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假若一个博士无才又无德,或者故意跟老板捣蛋而失业,此时政府却每月拿纳税人的2000元钱把其养起来,是不是有点养痈遗患之嫌呢?既是一项面向公众执行的政策,类似这些在执行中可能碰到的各类问题和难题就都必须考虑进去,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使这些问题能够公平合理而又妥善地得到解决。
当然,博士在东莞失业时每月可领取2000元,也可能仅仅是市长面向舆论或公众做出的一项口头承诺,可假若是承诺,同样也需要考虑如何兑现。既然市长是代表政府做出的一项承诺,政府就必须有兑现的步骤和行动。可这就牵扯到该市到底有没有兑现该承诺的能力和条件。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可能承诺归承诺,执行归执行。
因而,类似博士在东莞可享受失业时每月可领取2000元这样的待遇,不管这是一项地方政策,还是一项政府承诺,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其配套性、可比性、可行性和适用性。因为失业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的救济或补助,毕竟是要掏广大纳税人的腰包,而不是哪一个人独家埋单。再者,只有该政策或承诺在配套性、可比性、可行性和适用性上都有了相应的保证,博士们在该地的各项权益也才能真正地得到应有的保护。
(《中国青年报》200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