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专题]
|
|
|
|
|
| [在线调查] |
|
北京某高校日前委托一家保险公司为在校学生开设人身保险项目,学生自愿投保,费用学校和学生各分担一半。你认为:
|
|
| [热点文章] |
|
|
|
| |
|
山东首次为就业立法 2003年11月28日 10:26:48
|
|
|
山东省出台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即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并设立全省统一的失业预警线。在近日举行的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山东省政府提请大会审议《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这是山东第一次专门为就业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矫学柏在为该条例作说明时提到,目前山东全省的城镇每年新增劳动者90多万人,同时全省农村又有1000多万富余劳动者需要转移。《条例(草案)》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公共投资政策和确定大中型投资项目布局时,应当将促进就业作为重要目标。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统一的失业预警线。失业率接近失业预警线时,应及时调整就业、产业和公共投资政策,促进社会就业岗位的增加。
来源:新华网
2003-11-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