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在基层
“家”和万事兴
――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见闻
中央新闻单位采访团记者 高端芳 刘莹 杨新顺
“中秋节晚上我准备到张金保家坐坐,给他献上西瓜。”9月11日,记者在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梅加村采访时,马进祥向记者说出了他的打算。
梅加村是黄河边上的一个小山村,居住着回、汉、藏、撒拉4个民族1112人。马进祥是回族,张金保是他的邻居,是汉族。“我们这里不分民族,都像一家人。我们回族没有中秋节,但是邻居过节,我是要祝贺他的。”马进祥说。
昂思多镇镇长马成祥介绍说,在梅加村,一家办喜事,村里好多人都要来祝贺,藏族村民和汉族村民吃一个锅里做的饭,回族村民和撒拉族村民吃的是用另一个锅灶做的饭。今年省里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后,梅加村因为民族团结搞得好,7月份被海东地区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梅加村人均耕地只有0.8亩,人均收入不高。村党支部书记是撒拉族,村委会主任是汉族,副主任是藏族。今年村里想了很多办法来增加村民收入:经过努力,上级政府对村里的人畜饮水工程已经立项;村里组织60多人到内地搞餐饮业,增加收入;有条件的党员干部带领贫困户和本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今年全村外出从事副业的人达到400多人次,明显地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石乃亥乡鲁色村是藏族聚居区,相邻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茶卡镇夏艾里沟村则是蒙古族聚居区。两个村因为草山的边界纠纷,几年来村民情绪比较对立,影响了两个村的发展。为了让双方群众和解,两边县乡两级干部下到村里,挨家挨户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辛勤的努力换来了收获。在双方村民的对立情绪消除后,双方共同划定了草场的界线,两个村草场相邻的村民还结成了10户友好对子。共和县和乌兰县签署了双边睦邻友好公约,成立了跨界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
今年6月10日,在两村的边界上,鲁色村村委会主任和夏艾里沟村村委会主任代表双方村民宣誓:双方要世代友好,平安相处。双方在边界上立下了一块碑,碑上用汉、蒙、藏3种文字刻着“民族团结世代友好”。立完碑,鲁色村将夏艾里沟村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请到他们的帐篷里,双方联欢。
才洛太说,纠纷解决后,鲁色村的建设项目也开始了,以前鲁色村牲畜两用暖棚一座也没有,今年一下建起了46座。
青海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青海,民族团结进步是关系到全局和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基本保障。青海省委省政府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团结、加快发展为主题,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引向深入,继续让干部受教育,让群众得实惠。”
(据新华社西宁9月21日电)
(《中国青年报》200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