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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9月10日 星期

天津:建立失业保险、低保和再就业联动机制


 


   新华网天津9月9日电(记者 嵇哲)天津市建立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联动机制,促使长期享受失业保险和“低保”的人尽快实现再就业,变失业为就业,变下岗为上岗,变靠救济吃“低保”为靠劳动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在日前召开的天津市再就业工作会议上,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延芹介绍,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的是一种低水平的保障,解决的是短期生活困难。如果大批人员长期享受失业保险和“低保”,游离于社会正常生产生活之外,既是对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又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根本的解决办法是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建立一种帮助他们彻底摆脱生活困境的激励机制。

  唐延芹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准备申领失业保险和城镇“低保”的人员,首先进行求职登记,各级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向求职的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一次再就业培训和3次就业信息。对于“4050”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鼓励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和城镇“低保”的人员自谋职业。对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并要求自谋职业的人员,将其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按照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一次性发给本人,并给予最多不超过3000元的扶持资金,支持其自谋职业;对于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并要求自谋职业的人员,按照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一次性发给本人,支持其自谋职业。

  对具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再就业服务和就业推荐的下岗失业人员,不予受理失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连续3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推荐就业、不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下一个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

  为了促进“低保”人员再就业,天津市政府决定市、区县财政安排的“低保”资金规模不变。通过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而减少“低保”人数节余的资金,将用于再就业资金投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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