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参加了甘肃代表团全体会议,听取代表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李鹏强调,各级人大要把监督工作放在和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律化,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李鹏说,权力是需要有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容易产生腐败。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人大的权力,使监督工作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重视监督法的制定。目前,监督法草案已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步审议。希望十届全国人大继续做好对这部法律草案的审议工作,使它尽快出台。
(据新华社)
(《中国青年报》200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