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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历程
2003年01月02日 星期
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在进行战略决战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团结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民主人士,加紧进行建立新中国的各项准备工作。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开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盛会。出席会议的代表有662人,代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及国外华侨。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毛泽东同志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词。他在开幕词中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他指出:“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同日,刘少奇代表拥有444.8万名党员的中国共产党讲话。他说:“中国的历史进入了一个完全新的时代——人民民主的时代。”在今后,“中国共产党一定要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及其发展和巩固而进行不懈的努力。”
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其中,《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这个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共同纲领》还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共同纲领》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该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业和手工业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共同纲领》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在新中国的外交政策上,《共同纲领》规定国家外交政策的原则是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以及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同时,《共同纲领》还规定了军事、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基本政策。总之,《共同纲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共同制定的建国纲领,是全国人民在一定时期内共同的奋斗目标和统一行动的政治基础。它在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前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会议还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着全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大团结。
9月30日,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陈毅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同时选出以毛泽东为主席的由108人组成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通过人民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宣言;通过给全国人民解放军的致敬电,并决定,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中以及从1840年以来在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最后,会议由朱德致闭幕词,他说:“我们既然能够团结一致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一致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把我们的国家引导到繁荣昌盛的境地。”
会议闭幕的当天晚上,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毛泽东为人民英雄纪念碑起草了如下的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在举国欢庆的日子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怀着崇敬的心情,纪念那些在长期的斗争中为中国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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