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电 针对社会上近日有关“国家将二胎审批权下放”,天津市生育二胎政策是否会有相应调整的传闻,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市计划生育政策没有改变。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非农业户籍居民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生育二胎”政策在天津市早已实行。按照规定,“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经审批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至少4年或女方满28周岁),这项政策一直延续至今。之所以现在成为热点,是因为“夫妇双独”的情况在上世纪80年代极为少见,而如今第一代独生子女已陆续进入了婚育年龄,“夫妇双独”二胎问题才引起社会关注。
目前,天津市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而成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至今。
针对市民关心的高学历夫妻能否生二胎的争论,这位负责人表示,天津市没有“高学历夫妻生二胎”的政策。
转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