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校招生收费等事务须公开
2005年01月14日 09:45:45

    中新网1月14日电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学校的招生、收费等事务要对外公开,要把校务公开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结合起来。

  通知要求,高校的校务公开要以校内事务的公开为重点,如学校的发展规划、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以及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物资采购、职称职务评聘等,同时,也要做好招生、收费等事务的对外公开。

  中小学校要重点搞好对外事务的公开,通过校务公开、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规范学校的招生、收费行为,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使社会上更加理解和支持教育。同时,也要搞好学校内部管理事务的公开。

  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5%以上的普通高校、90%以上的中小学开展了校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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