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月8日电
所谓“彩世塔案”,是指深圳市彩世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承销彩票过程中作弊,摸回5806万元奖金的案件。
2002年11月,彩世塔案发江苏扬州,至今年3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一审判决:“彩世塔”公司董事长张世鹏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500万元;财务总监裴秀萍(张世鹏之妻)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其他8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2年到11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有5名涉案人员被处罚金。彩世塔公司非法所得4448.8万元(5806万元大奖奖金,扣除上缴税金1161.1万元和购买彩票的196万元费用后所余部分)被如数没收。此案在作弊方法上,和西安宝马案有一些相似之处。
案件判决书显示:2001年12月到2002年11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彩世塔”利用承销彩票之机,先后在广东、浙江、上海、重庆、甘肃、辽宁、江苏等省市的17个城市作弊20起,承销商操纵摸奖非法获益4448万元。由此,案件被称为迄今为止“国内案值最高、涉案人员最多、涉及省市最广的特大彩票诈骗案”。这起特大彩票诈骗案的作弊行为暴露彩票发行体制和相关法律的缺失。
“如果这个案子能及时曝光的话,西安宝马案可能就不会发生。”一位参与“彩世塔案”辩护的律师说。(据新京报)
转自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