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卖”作文业界褒贬不一
2004年04月30日 09:26:16

丁志平

 

  晨报讯  “我是职业小作家,我的作文能卖钱!”这是记者日前在某小学看到的一幕。四年级的王同学把自己平时的作文集结装订成5本,另外又做了个精美的封面,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拍卖,居然卖了25元钱。旁边也在卖作文的张同学说,她做了6本作文集,也是5元一本全被同学买完了,作为回报,她也花了2元钱买了两本同学的作文集。

  据该校教导主任介绍,这次全校120名学生大约做了150本作文集在校内进行拍卖。每本价格由买卖双方自由决定,大致从1元到15元不等。自编作文集的买卖可以提高同学们交易意识,也让同学们特别是一些平时作文较差的同学能从其他同学的好作文中吸取精华。当被问及这样做会不会使一些经济困难的同学产生压力时,这位老师明确讲不会。学校规定,每个同学最多只能带20元钱,大部分同学能承受。卖作文的钱款学校将引导学生部分捐给贫困学生,部分自己留点作零用钱,也可以用作给父母买些礼品。一位副校长还特别强调,这一针对三四年级的作文交流,主要是让同学们来评价自己作文的优劣。

  然而,学生“卖”作文这一现象也遭到一些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异议。

  家长陈女士认为,学生间作文买卖是打上了较浓厚的功利色彩。三四年级的同学还不能明确辨别作文的优劣,老师要正确引导才对。学校让学生们自己评判、自己喊价、砍价,反而会误导学生,甚至产生抄袭他人作文的现象出现。另外,学生作文集现场拍卖,只能使学生间的友谊成为金钱的奴隶,这样的拍卖更像是人际间讨好的谄媚之举。

  上海卢湾高级中学校长李昌群认为,教育一定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没有正确的引导,反而会误导教学理念。试想一位平时作文成绩不错的学生可能会因同学关系处理不当作文没人要,拍卖过后反而会引起这位学生的自卑心理。这样的做法没有任何教育价值。

  上海市应昌期围棋学校副校长周子彤说:编辑出版、买卖书籍,首先要审核,是好文章才能集结,经批准出版发行,让三四年级学生买卖作文,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可能会对学生产生误导,甚至于把伪劣文章做买卖,伤及了教育的本意。 


转自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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