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告诉你了,你也弄不明白,所以干脆不告诉你或者不全部告诉你———这是一种荒谬的想当然!
●当一个人该不该知道、该知道哪些要由他人来决定的时候,一项普适的权利也就变异成了一种赐予
●请切莫低估农民的智慧和能力———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难以理解、不可学会的
《南方周末》报道,河南省双庙和东关两个村的39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被选中参加北京地坛医院的TNP药物试验,在签字《知情同意书》前,医生使用了欺骗性的语言:“能接受这次治疗,你们都是幸运者。用上这个药,管你20年没问题!”
知情同意,是现代医学研究界普遍奉行的道德原则。因为,在进行试验和接受试验者之间存在的获知信息不对称状况,很容易导致处于弱势一方的权益受损。知情同意的实施,使弱者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作出自主抉择,有效地保障了其基本人权。其履行过程,也并不只是宣读一遍《知情同意书》、获取患者签字那么简单,而要把所有必须告知的因素,用当事人能明白的语言原原本本予以告知。
但有医务人员抱怨说,许多艾滋病人“抓救命稻草”的心态无法让他们作出冷静理智的选择,从而让真正的知情同意难上加难。这里,其实还有另外一层隐含的意思没有明说———所有参加药物试验的患者全部来自农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他们要把复杂深奥的医学问题和TNP试验可能造成的影响完全解释清楚很困难,就算全部说清楚了农民大概也难以理性抉择。因此,在知情同意环节中采用一些简单易懂的替代性说法,或者有所疏漏和隐瞒,也属情有可原。
就算告诉你了,你也弄不明白,所以干脆不告诉你或者不全部告诉你———这是一种多么荒谬的想当然!与知情权联系在一起的,是人的各项天赋权利。如果根据受教育程度高低等后天的差异因素,把知情权的实施分出了等级界限:你能够听懂,享有的就多些;你理解力差,那对不起,还是少知道一些甚至不知道为妙。当一个人该不该知道、该知道哪些要由他人来决定的时候,一项普适的权利也就变异成了一种赐予,凸显出的是某些人在现代文明和法治意识上的极度落后。
遗憾的是,这一荒唐的知情权逻辑的运转痕迹,有时还不仅仅显现于医学伦理领域。有记者到农村去采访,农民拉住问:“听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号召大力创造条件为农增收,您给讲讲具体有哪些精神?”记者诧异于中央文件精神为何迟迟不传达,而一些干部回答得“理直气壮”:农民的文化素质低,中央的文件读给他们听也理解不了,有时还造成反效果,反正只要有干部领着干就行了!
我不知道是这些干部都有过什么样的实践经验,才总结出诸如“农民理解不了、听了也没用”之类的歪理。曾到沂蒙山区采访,见过一群平时干农活、业余打起“农告官”行政官司来也不含糊的“赤脚律师”,他们自学法律知识,以法律为武器和一些不合理行为展开抗争,让县法院的法官也为之惊呼:“如今农民也懂法了!”是啊,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又有什么东西是真正难以理解、不可学会的呢?谁要是低估农民的智慧和能力,我真想带他去看看那些“赤脚律师”,听听旧观念碰壁后发出的声声感慨和惊呼。
转自华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