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预防控制SARS医院感染指南
2003年11月18日 09:53

  人民日报北京11月17日讯(记者白剑峰报道)日前,卫生部发布新修订的《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为了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导医院采取正确的消毒、隔离与人员防护措施,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医源性传播,卫生部委托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组织有关专家认真总结国内及国际上非典的防治工作经验,对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修订,形成了《医院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该技术指南包括基本要求、消毒技术、隔离技术、人员的防护技术、医疗废物的管理、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共6章。

  基本要求指出:一、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培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应当集中收治。指定医院应在易于隔离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急)诊、隔离留观室,定点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病区。三、医院应当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四、医院应当重视消毒隔离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消毒隔离措施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五、医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和对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与控制有关工作的监督与监测。

原载《人民日报》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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