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报道:不履行植树义务就得缴交绿化费,这不是变相惩罚吗?昨天,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绿化费问题成为委员们讨论的热点之一。“草案”建议,“应当履行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确实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缴纳相当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需的绿化费。”
但目前存在这样的一种现象,很多单位宁可缴纳绿化费,也不愿意组织一次义务植树活动,因为这可以免去组织植树所需的一切开支,包括买锄头、树苗,支付职工车费、餐费等。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鸿提出,植树既然是一项义务,为什么还要收费?如果不履行义务就要收费的话,是不是变成了一种惩罚行为呢?此外,绿化费的使用管理也应做到公开、透明。(孙朝方
陈捷 任达)(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