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4日消息:昨天,中国足协给各家俱乐部下发了一份《关于男子国家队及队员与联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这份规定只是征求意见稿,在听取俱乐部的反馈意见后,足协将出台正式的规定。在这份规定中,足协重点保护了球员的利益。
在这份规定中,足协表示,入选国字号球队的球员,他所在俱乐部的基本工资,可以按照中国足协规定的限薪标准上浮30%。此外,在国字号球队训练、比赛中受伤而影响回俱乐部参加联赛的队员,在伤愈前的当年度内,享受俱乐部球队上场球员的待遇。
在规定中也明确指出,如果球员在国字号集训或比赛期间,出现不全力、严重违反队规,或在参加国际比赛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国字号球队给予处理外,将同时参照《纪律处罚办法》给予追加处罚。同时,对于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国字号集训的球员,自国字号球队报到之日起至国字号集训结束后两周内,不能参加国内联赛,如有俱乐部违反此规定,按球队比赛弃权处理。
足协要求各俱乐部对此规定草案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意见和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将反馈意见以书面的形式于8月20日前传真至中国足协联赛部。(青年报
黄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