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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法惩治性骚扰,您的看法是什么?

依靠完善法制保护公民权益,值得肯定。

在“性骚扰”的概念没有界定清楚的情况下谈立法,言之过早。

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相关立法可能引发社会心理恐慌。

和自己没关系,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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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禁高校收点招费赞助费
2003年07月14日 15:42

    新华网四川7月13日电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禁止各级政府和学校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禁止各级政府和部门向学校摊派、搭车收费、统筹学校费用。

  《意见》要求,中小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全部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项开支。物价部门对学校收费进行年审时不得收费。凡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学生统一收取。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都必须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省内其他地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项目,由省统一规范为杂费、住宿费和借读费。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公办学校高中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0%以内。坚决制止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利用新增调剂性计划收取“点招费”“赞助费”“建校费”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高校利用调整专业等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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