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地税局委托,1月5日,北京市拍卖行对刘晓庆及其公司所有的19套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除了一套位于深圳的房产流拍外,其他18套房产全部拍卖成功,总成交额661万元。
这场拍卖会虽然结束了,但它给人们留下了不少问号。
是不是有“托儿”?
在拍卖会前,北京市拍卖行对外宣布,这次拍卖的刘晓庆的房产,起拍价低于市场价大约30%,位于亚运村附近的的北京秀园的住房,起拍价只有每平米2000多元,而该地段目前价位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拍卖成交的房产,买主还可以申请贷款。
这个消息激起了普通购房者的极大兴趣,据北京市拍卖行介绍,申请参加竞拍的买主以个人居多,也有一些企业,他们大多表示看好的是价格低。
但拍卖会上,这些看好低价的买主傻了眼。起拍价仅13万多元的北京秀园的10套房产,在拍卖会上一路高涨,最后成交价全部超过了30万元,每平米价格达到5000元左右。
“价格为什么被抬这么高,是不是有托儿啊?”
“5000元买套二手房,还是老式结构,谁当这个冤大头啊?”
“拍卖师是不是和别人串通好了,价格怎么会这样?”
……
在拍卖会现场,记者听到一些买主这样私下议论。
大买主是谁
这次拍卖会上最抢眼的是168号买主,一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挺文弱的女士,大约30岁左右。
拍卖会开始,最早开拍的是北京回龙观龙城花园的3套公寓,每套公寓面积都是190多平米,起价都是38万多元,经过激烈的竞价,这3套房产全被这位买主买下,价格分别达到66万、67万和76万元。接着开拍的位于北京秀园的第4套房产,起价13万多元,又被这位买主以30万元价格买去,引起场内一片哗然。
“这人是谁啊?是不是要把所有房产买了?”
“是不是刘晓庆的人啊?不愿把房子卖给别人是不是?”
“说不定是个托儿,专门来抬价格的。”
……
接下去的第5套房产,这位买主举了几次牌后,当价格再次被抬高到30万元时,这位买主放弃了。后来拍卖的的房产,这位买主基本上没有再举牌了。
这位买主更引起了记者们的关注,拍卖会进行当中就有记者进入会场坐席里面拍照,甚至提问采访。后来这位买主离席时,众多记者更是蜂拥而上。但这位买主只称是代表一家房地产公司前来的,至于什么公司,买来后做何用途,该公司和刘晓庆有没有关系?这位女士没有回答。
交不够欠款怎么办?
这次拍卖成交总额为611万多元,而据税务机关的认定,刘晓庆及其公司共偷逃税款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二者共计2031.7万元;除去目前税务机关已追缴入库的税款196.6万元,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214万元,尚欠1621.1万元。这次拍卖所得661万元,尚不足填补其所欠税款。
刘晓庆还有什么财产?这次拍卖会惟一流拍的的是位于深圳罗湖区的一套公寓,起牌价为53万多元。另外,刘晓庆还有两处房产未被列入拍卖,一套在位于号称京城第一别墅的玫瑰园。刘晓庆的房子是玫瑰园一期中面积最大的,占地500多平方米,价值500多万元。据说,此处住宅因是以按揭方式付款的,所以未能列入拍卖的房产中。另外一处是安立大厦8层的晓庆实业、文化艺术、广告3家公司的所在地。有消息说,这里也是以按揭方式购买的,如今已经退款。
看来,单靠刘晓庆自己,目前是难以交够所欠税款了。刘晓庆在审查期间的代理律师姚燕倩在拍卖会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拍卖房产如果不能补偿所有税款,刘晓庆还得在出狱之后,在自己的所得中补交。
当记者问如果全部补交税款,刘晓庆是否可以减刑?姚律师说,拍卖补税和量刑是两码事,量刑是刑事行为,而拍卖则属于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即使刘晓庆还清了全部的偷逃税款,也还得等司法部门的判定。
拍卖为何在判刑前进行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拍卖是法院认定罪名之后进行,而这次刘晓庆房产的拍卖会却在法院审判之前进行,引来不少疑问。
北京市检察机关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解释,因为刘晓庆涉及的罪名是偷税,税务机关应该依照税法让她补交税款,而不是依照刑法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没有交纳的,就把她的财产拍卖来交纳国家的税款。她的定罪量刑还在诉讼刑事过程中,未最后决定。在没有被法院宣告有罪之前,是不能认定她有罪的。这种情况下,拍卖主要是取决于税务机关,与法院最终认定她是否犯罪没有太大关系。
至于拍卖结果会不会影响判决,这位负责人回答,如果她当时的所作所为按法律规定已构成偷税罪,这种情况下,即便事后补交了税款,这是该补的,属于犯罪之后的表现问题,不影响偷税的性质,也不影响定罪量刑。如果她有悔罪表现,补齐了税款,使国家的税收免于流失,这个情况应该适当予以考虑。
刘晓庆到底要如何判
日前有媒体报道,一位四川律师说刘晓庆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引起很多法律界人士质疑。
法律专家许兰亭撰文分析,刑法第三章第六节规定的危害税收征管罪共涉及到十几个罪名:偷税罪第201条;抗税罪第202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3条;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第1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07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第1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1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第209条第2款;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3款;非法出售发票罪第209条第4款。这些罪名中,只有第205条和第206条规定的罪名才有死刑;第205条、206条、207条规定的罪名有无期徒刑。但很显然,刘晓庆案并不涉及第205条、206条、207条规定的罪名,因而根本谈不到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问题。
他认为,如果刘晓庆仅触犯刑法第201条偷税罪的罪名,则偷税罪的最高刑罚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刘晓庆触犯了刑法第203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其最高刑罚也是七年;如果刘晓庆既触犯第201条,又触犯第203条构成两种罪,数罪并罚,其刑期最高也不会超过十五年。
北京市检察机关那位负责人也明确指出,对刘晓庆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是不可能的。按照刑法规定,偷漏税定罪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囿;第二种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这个罚金是偷逃税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是一个非常严厉的惩罚。当然,这要看法院如何根据情况合理裁量。
转自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