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高额彩礼 需要正向激励

王彬
据报道,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的一对新人以6万元“低彩礼”喜结连理。因彩礼低于当地8.9万元的指导参考标准,他们收到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发放的3189元“低彩礼家庭产业奖补金”和光荣证。
近年来,各地在整治“高额彩礼”问题上使出各种招术。从社会和舆论的反馈来看,一些地方出台“限彩令”,把彩礼限定在一个明确范围,甚至还有地方通告“彩礼超6万可举报”,都因为举措简单粗暴和一刀切,使得群众接受度、认可度较低。相比之下,那些如春风化雨般的倡导与正向激励更贴近民心,移风易俗的效果也更为扎实持久。
彭阳县发放光荣证与产业奖补金的实践,正是倡导型、激励式移风易俗的有益尝试。不强制、不施压,给足情绪价值,还有物质奖励,这相当于喜上加喜。这样的做法社会正面意义拉满,这样的探索也有助于推动“让彩礼归于礼”让更多人接受。
当然,好的政策最重要的是要执行好。有网友担忧,彩礼是婚姻当事方家庭的决定,会不会有人为了拿到这笔“产业奖补金”,搞“阴阳彩礼”那一套?担忧并非没道理,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那不仅辜负了当地倡导移风易俗的一片苦心,也会污染社会风气。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明确实际彩礼确实低于当地的倡导标准?如何确保“零彩礼”“低彩礼”名副其实?这对基层治理提出更高要求,需要确保奖补资金精准发放,避免善意政策被钻空子。
另外,也有人提出,将彩礼倡导标准设定在8.9万元以下,是否依然偏高?对此,需认识到彩礼标准的合理性应基于当地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当地普遍彩礼远高于此,那么逐步引导至8.9万元以下,已是务实之举;反之,则需要讨论倡导标准是否还有进一步下调空间。
移风易俗要避免用疾风骤雨、一刀切的办法硬干蛮干。移风易俗如同春风化雨,重在绵绵用力和久久为功,而非一日之功。各地在制定政策时,应深入调研、贴合民心,要将当地实际情况、群众接受度和移风易俗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考虑,在尊重传统与引领新风之间找到平衡点。
治理高额彩礼不能止于“破”,更应着眼于“立”。要结合实际拿出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通过制度设计传递清晰的价值导向,以激励取代压制,以引导替代命令,让群众在受益中自觉认同,在认同中主动践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