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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大货车5人被拘留,法能责众才有威慑

作者:董芳宁 来源:红辣椒评论2025年12月29日

据新京报报道,12月25日早晨,河南周口鹿邑县一路口,一辆大货车因意外侧翻,多人哄抢货物引发热议。目前,公安部门将被群众拿走的日化用品全部追回,治安拘留5人,并对相关群众进行批评教育。

这一及时且有力的处置,不仅为司机挽回了损失,更以实际行动打破了大众“哄抢无责”“法不责众”的惯性认知,形成真正的法治威慑力。

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这最多算是“贪小便宜”,进行拘留处罚有些小题大做。但从法律角度而言,此类观点已经忽略了哄抢行为的违法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次对涉事人员的拘留处置,完全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了合法裁决,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对法律条文的刚性执行,更是对公民财产权的有力保障。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类哄抢事件并非个例,但为何总是在不同地方频繁上演?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法不责众”思维。只要参与哄抢的人数足够多,一些人就会因为抱着侥幸心理,甚至失去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把“趁火打劫”美化为“理所当然”。再加上事发现场混乱,一旦哄抢者快速离开,事后也很难取证追究,而正因此,很多类似事件多是止步于社会谴责,正如网友所说“大事化小、高举轻放,就是在鼓励下一次犯罪。”

而此次对5名涉事人员的治安拘留,彻底打碎了这一错误认知,也向社会清晰传递出法律的标尺不会因为参与人数的多少而发生便宜,只要是违法,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根源上纠正“法不责众”的认知偏差。

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的律法体系,更需要法律得到刚性执行。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此次当地迅速处置,正是执法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坚定态度的生动写照,是法律建设不断进阶的生动缩影。“法能责众”也并非要对所有参与者都处以重罚,而是要通过明确的追责机制,让法律条文从纸面上落到实践中,让公众清晰感知到法律的刚性约束。

彻底杜绝类似哄抢事件的再次发生,要让此次处置结果不只是“个案的胜利”,真正发挥以点带面的警示与规范作用。相关部门也要对哄抢事件予以重视,正如此次鹿邑县警方,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固定证据,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依法处罚,形成威慑作用。

另外,也要加强对普通民众的普法力度,强调“捡拾”与“哄抢”的法律界限,让“哄抢违法”深入人心,让“法能责众”成为常态。唯有如此,才能彻底扭转“哄抢无责”的错误认知。

【责任编辑:席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