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无障碍设施成障碍,城市治理需要精细化提升
“既要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面,更要看重可用率、使用率和用户满意度”,11月24日,《人民日报》刊发报道关注“‘无障碍设施’成为‘障碍’”的问题,一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缺失或被占用,还有一些设施不好用、不能用,导致行动不便者出行受阻。有的地铁楼梯扶手上的盲文提示内容,甚至“楼梯向上/向下”的提示都出现错误,不仅无法起到引导作用,反而可能误导视障人士,造成出行风险。
无障碍设施再次引发热议。刊登于《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面的记者调查,多选取读者来信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予以进一步调查,可见无障碍设施成为“障碍”的问题,已经不是个别地方的个别现象,其影响更不是脱口秀演员几段吐槽就能消解的。
不过无障碍设施的改进、提升,能得到从网友到脱口秀,从自媒体到央媒的广泛讨论,也正是问题得以被直面的一个契机。借由公共讨论推动城市公共设施的不断优化,无疑会是可贵的社会良性互动。
2023年9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性法律,其对于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和便捷地融入社会生活、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具有标志性意义。而不仅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问题,一部法律从制定到落地实施,再到实施质量水准的评估检验都不可避免会成为一个社会治理的难题。甚至是在法律实施之前,无障碍设施的运行状况与流畅度、人性化等诸多问题就一直都是全社会持续讨论的焦点。
我国是世界上残疾人数量最多的国家,约有各类残障人士8500万,涉及2.6亿家庭人口,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使用无疑正是整个社会对于身体不便人群的温情以待。尽管并非所有人都可能身陷身体残疾的困境,但每个人都会老去,都无一例外必须直面身体机能受限的时段。
截至2024年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031万人,占总人口的22.0%;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023万人,占总人口的15.6%。关注无障碍设施的覆盖广度与运行深度,不仅是对身体受限人群的爱心与怜悯,更是攸关每一个人切身权益的大事。
城市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越来越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在补上欠账,很多城市也在开展无障碍环境的专项提升行动。近年来,包括南都在内的媒体持续与各地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联动,对城市无障碍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测评,发现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覆盖面在提高的同时,建了不用、无法用,甚至人为设置使用障碍的现象并不在少数。
据《人民日报》报道,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城市广场、公园、商场等甚至医院都存在用铁链阻拦、用石礅限制无障碍坡道通行的情况。“只有健康人可以侧身通过”的无障碍设施,从它投入使用伊始,就被束缚了手脚,让“重建设轻配套”“重建设轻管理”成为阻挡无障碍通行的原因。而反过来,城市之间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度、便捷度,也在成为城市治理能力的一场竞赛。
事实上,常见的所谓“阻拦电动自行车进入”的说辞背后,正是城市常态管理的惰性与不作为——堵上无障碍通道的确是便捷的管理,但堵了也就堵了,没有人会为此负责。无障碍通行的难题久攻不克,原因并不难寻到。“无障碍通行”存在障碍,甚至人为设置障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应当让更多的人知道,让更多责任人感受到。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与水准,就取决于这个社会如何对待弱势群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体验和“随手拍”曝光城市无障碍设施的不足与顽疾,无疑是一股可以调动更多社会力量介入的巨大能量,不要再说吐槽没用,每一次对问题的指出,都会成为推动改变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