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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

作者: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5年11月14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今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件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希望社会公众能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主动抵制破坏野生鸟类的行为,积极参与到鸟类保护行动中来。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作为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珍贵价值体现在生态系统、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等多个维度。非法猎捕贩卖这些鸟类,极大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最高法环资庭庭长吴兆祥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对非法猎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他介绍,案例一中,陈某铭通过架设捕鸟网及播放画眉鸟叫声等诱捕手段,非法猎捕并向他人非法购买共计800余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用以出售牟利。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案例二中,董某君使用粘网和诱鸟器大量猎捕野生鸟类,公安机关从其住处查获880余只鸟类死体和活体,其中包含大量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发布会现场 图源:中国法院网

吴兆祥表示,依法从严惩治陈某铭、董某君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的犯罪行为,对于纠正乱捕滥食珍贵、濒危野生鸟类的社会陋习,促进公民增强爱鸟、护鸟的良好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彰显了对珍贵、濒危野生鸟类实行重点保护的鲜明司法态度。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流窜作案、跨省作案、网络销赃等新型犯罪模式,形成跨区域、隐蔽性强的野生鸟类非法交易链条,不仅严重威胁野生鸟类种群安全,更破坏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助长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黑色产业链。吴兆祥表示,典型案例体现了对流窜作案、跨省作案、网络销售等破坏鸟类资源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

比如案例三中,张某等人从贵州驾车至河北大城县,使用粘网、鸟笼非法捕猎数百只“三有动物”棕头鸦雀,并通过网络拍卖销往全国。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依法判处张某等人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案例五中,冯某海等人在内蒙古、安徽等多地野外猎捕蒙古百灵和画眉鸟,并运输至山东等地出售给他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依法判处冯某海等人七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

近年来,一些犯罪团伙逐渐形成了非法猎捕、运输、贩卖鸟类的完整犯罪链条,有的负责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有的负责将猎捕到的鸟类迅速运输转移,有的则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进行贩卖,给野生鸟类资源带来极大危害。吴兆祥表示,典型案例体现了对危害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全链条打击。

案例四中,李某等人分别在宁夏、内蒙古等地猎捕野生苍鹭、灰雁等幼鸟及蛋卵出售给陈某范。陈某范将收购的野生鸟类幼鸟及蛋卵,运输至其在安徽租用的养殖场,孵化、喂养后出售给他人。陈某伊帮助陈某范运输部分野生鸟类幼鸟及蛋卵。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依法判处陈某范等人八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并处罚金的,并处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吴兆祥表示,针对这种分工配合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一并惩治前端的非法猎捕行为和后续的运输、销售行为,坚决摧毁整个犯罪网络,以法治利剑全链条打击切实保护野生鸟类资源和生态安全。

据介绍,今年9月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17部门,启动为期三年的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重点包括保护鸟类活动、专项打击行动和宣传教育三项任务。下一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林草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增强公众保护野生鸟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爱鸟护鸟的强大合力,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地球。


【责任编辑:王亦君  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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