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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长声称“花钱就能进名校”上海一诈骗犯获刑十二年

作者:魏其濛 李翔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5年09月29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李翔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朋友,只要你的钱到位,初高中名校的入学资格我就能搞到,我路道粗的!”面对”神秘人“季某某的承诺,家长为孩子花下重金。4个月内,季某某卷走300多万元后失联。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季某某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2年,季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接触了高利贷,而后几次生意失败,债台高筑。于是,季某某心思活络起来,在朋友面前吹嘘自己能运作名校入学资格。很快,有“业务”找上了门,季某某的朋友袁某某提出支付35万元给季某某,以换取某知名中学的入学名额。此时的季某某为了能快速拿到钱还高利贷,丝毫不顾自己是否有能力、是否办得成,全都满口答应。

“我根本没有想过为他们办理入学,一心想的就是把钱搞到手去还钱。”不少人对季某某的吹嘘信以为真,找季某某帮忙并奉上好处费,季某某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收到钱款后,将所得钱款都用来偿还个人债务。

随着秋季开学越来越近,眼看入学毫无动静的家长、中介找到季某某,或是询问进展,或是要求退钱。几天内,季某某写下了欠款两百多万元的欠条,2024年9月2日,季某某在压力之下,来到辖区派出所,如实交代了一切。

经查,从2024年4月开始,季某某以自己可以为学生办理初高中名校入学资格为由,先后收取被害人袁某某107万余元、李某某103万元、胡某某86万元、曹某某40万元。至案发前,季某某仅向几位被害人退还30万元,季某某是诈骗惯犯,2007年就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诈骗罪,并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季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前述刑罚。

检察官提醒,家长期望孩子进入好学校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花钱买名校入学资格不是正途,要谨防上当受骗。家长应当主动对不良行为说不,对“花钱就能上名校”的交易要主动拒绝、及时报案,不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责任编辑:王亦君  编辑:朱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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