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意见推动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最高人民法院9月25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介绍,《意见》聚焦如何切实破解制约国际商事审判质效提升的难题及痛点,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规定了具体的创新举措。
据介绍,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2020年以来,苏州、北京、成都、厦门、上海、重庆等16个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截至9月20日,最高法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共受理国际商事案件44件、审结37件,当事人涉及21个国家和地区,标的额总计128亿元人民币。
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作出了新部署。今年2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文件,对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和重点地区国际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王淑梅介绍,最高法在全面总结国际商事法庭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经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意见》。《意见》聚焦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了五个方面十五条意见。
《意见》聚焦如何切实破解制约国际商事审判质效提升的难题及痛点,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规定了具体的创新举措。《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多元解纷,实现诉讼与调解、仲裁的有机衔接。《意见》明确完善与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对接机制,提出依法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加大与国际调解院、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
此外,《意见》支持和监督仲裁发展,发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作用。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支持实行临时仲裁制度等。建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意见程序机制,为国际商事争议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