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为800万元,全部属获奖者个人所得
作者:张茜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5年06月30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茜)今天,《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在科技部官方网站发布。该细则显示,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实行限额提名制度。
据悉,为了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国家科学技术奖质量,该细则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制定,包括总则、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评审组织、 提名和受理、异议处理、评审、批准和授奖、监督及处理、附则等九章内容。
该细则适用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以下简称国际科技合作奖)的提名、评审、授予等各项活动。
该细则还显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次授予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每个奖种的特等奖项目不超过3项,一等奖项目不超过该奖种奖励项目总数的15%。国际科技合作奖每次授予数额不超过10个。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为800万元,全部属获奖者个人所得。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数额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另行公布。国际科技合作奖颁发奖章和证书。
据悉,该细则自2025年6月27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梁国胜 原春琳 编辑:罗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