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昨天,生态环境部召开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介绍,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查处了1968家弄虚作假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移送刑事案件167起,公开曝光62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7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多批典型案例涉及监测数据造假。赵群英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总体上看,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总体客观准确、独立权威、真实可信,与老百姓的感受保持一致。污染源监测方面,问题主要出现在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现象较为突出。
今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了山西方创公司、西安科纳公司两起刑事案件就是发生在第三方机构监测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对于案件的造假手段和方式,赵群英概括为“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
不到现场,坐在办公室就系统造假,并出具虚假的监测数据和报告;到了不采,检测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表演式”采样,假采样或者少采样,到实验室内伪造数据;采了不测,主要表现为故意更换、遗弃监测样品,出具与所采样品无关的监测数据和报告;测了篡改,主要是在分析测试或编写报告环节篡改数据。
“对监测数据造假,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赵群英表示,为了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将从“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法治保障”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加强部门联动方面,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着力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联合开展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查工作指南。连续多年联合最高检、公安部以及最高法,举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联合研究制定办理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打通“两法”衔接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强化技防体系方面,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穿透式监管。同时,推动建立针对环境监测活动“人、机、料、法、环、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应用视频监控、北斗定位、数据和参数直联直采等技术,强化技术防控,实现“现场可视、设备可溯、监测可控、样品轨迹可追”。发挥技术优势,破解打假难题,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加大立法供给方面,目前,生态环境部正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工作。条例将以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为重点,推动赋予生态环境部门打假处罚权限,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提高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