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惩治、全链条打击偷拍盗摄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近年来,偷拍盗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4件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典型案例,涵盖窃听、窃照设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偷拍盗摄内容传播等各环节,释放了人民法院对偷拍盗摄黑灰产业进行全环节打击,坚决斩断利益链条的强烈信号。
最高法指出,有的不法分子在宾馆、民宿等场所安装窃听、窃照设备窥探他人隐私,甚至提供互联网链接供他人实时观看或者将偷拍盗摄内容制成图片、音视频进行贩卖、传播,有的利用窃听、窃照设备从事非法调查、敲诈勒索、作弊诈赌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安全感,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同时,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设备,致使窃听、窃照设备流入社会,成为偷拍盗摄乱象的重要推手。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深入推进偷拍盗摄黑灰产业治理。
在生产环节的案例中,陈某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将二手手机及息屏录像软件改装成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设备后售卖,先后销售41部改装设备,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经鉴定,涉案送检的二手手机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法院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在销售环节的案例中,闫某坤、闫某飞、汪某燕、孙某勤等人从广州某公司购入用于赌博出千的A系列主机及其配件等产品并出售。该产品外观和普通手机一样,侧边有改装的微型摄像头,内置软件,侧边摄像头偷拍识别后,软件会帮助计算玩法从而获利。相关设备流入社会后被广泛用于“诈赌”等诈骗行为,衍生了参与人员广泛、被害对象众多、犯罪数额巨大的次生犯罪。法院根据四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他们闫某坤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在使用环节的案例中,颜某平、颜某建为了偷拍他人隐私,在电商平台购买窃照专用器材,分别安装在三家酒店的多个房间内,使用手机APP配对连接,设置了远程观看功能,若发现酒店房间内有人发生性行为,就将相关视频和截图下载至手机观看、保存并存储于颜某建的笔记本电脑内。7个月后被旅客发现并报警。法院以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颜某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颜某建有期徒刑一年。
在传播环节的案例中,石某、吴某东、吴某华、罗某靖、田某君在宾馆房间安装偷拍设备,偷拍他人性行为并制作成视频销售牟利,非法获利29万余元。法院充分考虑违法所得等情节,分别认定五人的行为属于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情节特别严重”、“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最高法表示,下一步,法院将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提高打击治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工作质效,坚决斩断偷拍盗摄黑灰产业链。法院也提醒社会公众,对于市面上的窃听、窃照设备,不要随意购买、使用;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