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莫让“痛经假”成为一纸空文
近日,《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发布,规定指出,从2024年11月1日起,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1至2日假期。
对此,众多网友拍手称快,称其“直面女性在职场中面临的尴尬境遇,正是尊重女性权益的表现”;但也有人担忧政策能否真正落实?毕竟,北京、上海、陕西等十余省市都曾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女性劳动者有权享有“痛经假”,可现实中请 “痛经假”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可以说,“痛经假”在落实过程中离公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那么,到底 “痛经假”为何如此难请?
政策遭遇现实梗阻,源于多方面的因素。一是有些女性羞于请假。她们认为“月经”是很私密的事情,大张旗鼓地请“痛经假”很难为情,更怕别人觉得自己“太矫情”“太麻烦”,因此难以启齿。这就导致一些女性即便痛经,也强忍着疼痛不愿意请假,只能吃药硬扛,事实上造成“痛经假”名存实亡。二是申请流程繁琐,这也是阻碍“痛经假”落实的重要原因。不少企业面对女职工请“痛经假”,确实有点不知所措。女职工到底“痛”到什么程度才能准假?会不会有人钻空子?由此带来的人力成本损失谁来补偿?一系列的问题,让企业相关管理部门不得不小心翼翼,要求女职工提供繁琐的医院证明,甚至有企业因为女职工请“痛经假”而取消其“全勤奖”。如此一来,即便有些女性敢于开口请假,要么被繁琐的医院证明程序吓退,要么为“全勤奖”而“折腰”,这“痛经假”不休也罢!
“痛经假”彰显着政府对女性的关爱和保护,不应该也不能让它仅仅成为一纸“美好的政策”,更应该走向现实,温暖备受痛经之苦的广大女性,这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共同守护。
政府部门应在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调研,制定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执行标准,让广大企业有“准”可依。同时也应充分考虑企业落实“痛经假”付出的人力成本,通过合适的方法予以补贴。除此之外,要严格监管,拓宽举报渠道,对未能落实“痛经假”的企业予以相应处罚。
对于企业来说,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关爱职工本就是企业文化的应有之义,一时有限的人力成本和长久延续的职工认同,孰轻孰重,相信真正睿智的企业管理者一定能分得清楚。遵照政府制定的执行标准,实施人性化管理,简化“痛经假”申请流程,让女性真正享受企业关爱。
全社会也应正视女性痛经,形成充满善意的社会认知。受传统文化影响,一直以来“月经”都是个很隐晦的话题,甚至被认为“不洁”,我们应扭转这种偏见,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科普痛经知识,展现女性痛经的真实感受和需求,促使社会公众真切地理解女性之痛,并以此来消除女性的顾虑,鼓励她们勇敢地享受政府赋予的合法权益。
我们期待更多的职场女性敢休、能休“痛经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