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设370所美育示范校 探索建立市级艺术拔尖人才学院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特长,探索建立市级艺术拔尖人才学院,评选认定5个示范区、370所美育示范校。
《方案》提出,到2027年,北京市将打造一批优秀美育实践品牌,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推出一批“数字美育示范实验室”,带动学校美育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再用三到五年时间,推动构建五育融通、大中小幼相互衔接、校内外相互补充、家校社相互协同的美育新格局,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具有北京特点、符合首善标准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建立市级艺术拔尖人才学院
为实现这些目标,北京市鼓励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发融入北京特色的优质美育校本课程,丰富课程资源,积极做好多样化、个性化供给。高校严格落实公共艺术课程2学分的研修要求,支持高校打通校际课程互选平台,实现学生跨校选修美育课程,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同时推进教学方式改革,遵循美育规律,增强艺术课程实施的综合性,强化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不断优化教学方法,提高课堂参与度,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优化“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注重丰富学生审美体验,提升学生艺术核心素养,高校要加快建设以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经典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
《方案》还提出,北京市鼓励各区、各学校结合办学特色,为艺术人才培养与成才搭建平台。依托北京市少年宫建立市级艺术拔尖人才学院,探索艺术拔尖人才的长链条、贯通式培养机制。
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北京市还将以美育赋能教师成长与队伍建设,发挥教师职业的美育功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各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面向全体教师每年举办至少1次美育专题培训,面向艺术教师每年举办至少1次专业培训,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增加美育素养相关内容。
为抓好美育教师源头培养,北京市将推动高校与中小学及幼儿园相互合作,完善师范生职前、职后美育素养培养的衔接,遴选一批师范生美育实习基地,遴选一批基础教育美育名师作为实践导师进行指导。定期举办市级艺术教育类专业教师和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鼓励各区建立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形成“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名师”的成长共同体。成立北京学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服务支撑学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小标题)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2次校级展演展示活动
北京市还将充分发挥美育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坚持班级、校级、区级、市级逐级推进。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2次校级展演展示活动。鼓励学校多维度、多方位、多种形式为学生搭建常态化展示平台,强化学生作为“美的创造者”的主体地位,实现教、学、练、展相互促进,建立常展、常演、覆盖全员的艺术展演工作机制。同时鼓励学校美育特色发展,优化北京市大中小学美育特色学校和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建设和区域布局,评选认定5个示范区、370所美育示范校。利用五年时间,建设26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
初、高中按照国家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考核范围
《方案》提出,北京市将优化艺术素养评价方案,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推进以评促学、以评促建、以评促教。初、高中按照国家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考核范围,高校注重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强化对审美素养和创新意识的评价。
北京市还将结合学习艺术课程以及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对学生开展增值性、过程性、体验性、表现性、应用性和长周期等多元评价。采用学生美育成长记录袋等评价方式,客观反映学生学习过程、成果成效等典型行为和态度特征。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作用,促进高质量美育课程及实践活动体系建构。
北京市将完善美育自评、年报制度。市、区、校编制三级学校美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学校从美育教学改革深化、教师美育素养提升、美育实践普及、营造美育环境等方面进行自评。区级报告做好学校美育工作成果推广和特色模式建构。市级报告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教育现代化、教育满意度调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绩考核、中小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普通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