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救人后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就是功利吗
近日,36岁的柳忠鹏携妻女到大连观看任贤齐演唱会,在海滩救下一对父子后回应“要谢就谢任贤齐”登上热搜。随后,柳忠鹏发布一则寻人视频,希望被救者出具证明,协助大连公安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奖。他表示,“我现在需要得到这个称号,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我只为我女儿。这个称号以后对我女儿上学以及未来会有帮助。”没想到这个合理诉求,却引发部分网友的质疑,认为其为了名利丧失了救人初心。
柳忠鹏在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伸出援手,不仅挽救了两个生命,更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人面对危险时勇于担当、挺身而出。对于这样的行为,社会应当给予充分的认可和表彰。他坦言,提出申报见义勇为奖,是基于对家人未来的考虑。这种考虑虽显朴素,却也是人之常情。作为一位父亲,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女儿创造更好的条件,这种行为值得尊重和理解。同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前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和激励机制还有待完善。
网友的质疑并非恶意,一方面是担心强制被救者“现身”,违背救人初衷,另一方面是担心将见义勇为“物质化”或“功利化”,诱发不良社会风气。首先,根据见义勇为的正式申报流程,需要获取被救助者的证词或确认,但在特定情境下,若证据充分且确实难以联系到被救助者,申报程序同样可以启动。柳忠鹏寻找被救者的行为也获得当地警方的协助支持。其次,应当避免将申请“见义勇为”称号的正当行为简单等同于对名利的渴望,而要认识到此举传递出的积极社会价值观,理解并支持见义勇为的申报与表彰机制。
“做好事不留名”和“做好事应留名”是见义勇为者的两种选择,无关对错,合法合规也合情合理。国家设立见义勇为称号,旨在激励更多人挺身而出,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一种尊崇英雄、效仿英雄的正面风尚。只有当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坚实的保障,免除后顾之忧,社会才能见证更多无私善举和好人好事的涌现。
据报道,视频发布后不久,被救者已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愿意提供相关证明。8月21日,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见义勇为行为公示”,拟确认柳忠鹏见义勇为行为并予以公示。8月22日,柳忠鹏回应网友,“想传递更多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而不是被那些负能量带跑偏”。
更好地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激励更多人做好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和支持;社会应该加强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宣传和教育,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个人则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和义务。
多一些表扬和理解,不要寒了好人心。让每一位见义勇为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表彰,让“好人有好报”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