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人才是第一资源。面对全球化竞争加剧、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的挑战,加强人才发展环境建设,不断吸引、培养、留住人才已成为各方共识。而深化人才评价体系改革,不拘泥于学历、职称、资历等硬性指标,构建一个更为科学、公正、高效的人才评价体系,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事创业,则是关键所在。
一是要突出创新能力导向。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创新能力成为衡量人才价值的重要标尺。将创新能力作为人才评价的核心要素,加大对创新成果的认可与激励,建立以创新成果、专利发明、技术突破、转化价值等为依据的评价标准,激发人才的创新潜能,鼓励人才勇于探索、敢于创新。
二是要实施分类评价。打破单一评价标准的束缚,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评价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例如,对于科研人员,应侧重于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对于技术工人,则应关注其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则更多突出其社会贡献。同时,对产业转型升级紧缺急需、贡献较大以及现行人才评价体系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可建立特殊支持通道,进行“一事一议”评价。
三是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人才属性具有多维度,单纯依靠政府部门难以对人才信息做到充分估计和评价。必须引入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参与人才评价,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不同角度去挖掘人才价值,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同时,要注重放权赋能,将人才评价权限进一步赋予用人单位,推动实现“是不是人才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四是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将评价结果与人才的使用、晋升、薪酬等紧密挂钩,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切实将人才评价结果用起来。要加强人才支持政策与人才评价体系的衔接力度,根据评价结果分层分类给予人才政策激励。结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等不同类别人才需求,在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就医健康等方面分门别类提供综合性服务,让人才既“评得出”又“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