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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超2000万元,员工带商业机密加入竞品公司卖同类产品被捕

作者:邹桥 来源:澎湃新闻2024年06月11日

公司耗时多年花费巨资研发的产品,市场上短期内竟出现了功能相近、价格低廉的竞品。


6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获悉,该分局经侦支队日前侦破一起商业秘密案,涉案的被告公司及3名犯罪人员均被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021年末,长宁经侦支队民警在走访辖区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时,企业负责人在交流中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近期市场上出现了我司产品的一款竞品,技术和功能非常类似。”经过民警进一步了解,博世公司呕心沥血研发出来的一款产品刚刚投放市场不久,外省就有一家公司在短时间内让具有相似功能的产品趋向成熟,并用更低廉的价格向企业客户进行推广和销售。这给在产品研发上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金的博世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竞品公司如盗用博世公司的技术,有可能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


“通过我们的初步调查,发现竞品公司的有关人员王某、郑某是公司控股的一家子公司的前员工。虽然我们有理由怀疑这家公司,但目前却没有充分的证据。”博世公司知识产权部的一名法务人员向民警坦言,如果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不仅取证难度高,其时间成本造成的影响也是公司难以承受的。


由于该类案件在国内缺少相关案例、同时由于专业技术性高,取证难度也十分大,长宁警方第一时间入驻博世公司组建专班,通过大量先期工作了解该产品涉及的技术秘密点,同时对王某等人在职期间可能存在窃取商业秘密行为进行了全量复盘。


调查期间,民警发现,王某等人在职期间曾多次以测试产品为名义带走博世公司产品后并未归还。针对这一情况,民警迅速会同公司方梳理了大量材料,从中固定了王某等人私自带走研发产品的证据。


最终经过鉴定,竞品公司产品确认存在侵犯博世公司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在充分掌握王某、郑某的犯罪证据后,长宁警方第一时间赴外省市,将两人抓捕归案。


经查,2019年11月起至案发,王某、郑某违反保密协议,对窃取的样机产品进行拆解,结合其掌握的技术秘密及非法获取的相关数据制造产品,两人还在任职期间通过邮件外传、拍照存储等手段非法获取图纸、客服技术文档等材料。


另外,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竞品公司负责人张某同样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张某创立公司并伙同王某、郑某窃取博世公司商业秘密,后主营相关产品以此牟利。


据此,长宁警方于2022年11月将张某抓捕归案。经统计,该案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2024年4月,被告公司、王某、郑某、张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责任编辑: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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