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加强网购保护,消法利剑出鞘

作者:特约评论员徐健 姜雪涵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年04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公布,将于今年7月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如完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治理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加大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消费是驱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近年来我国网络消费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去年底,我国网购用户超过9亿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6%。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安全,深入推进网络法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正是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5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了10.5倍,直播带货投诉举报量也逐年上升,5年间增幅高达47.1倍。《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分析显示,2023年直播带货消费维权涉及虚假宣传问题的舆情数据最多,占比达到了38.97%。为了追求利润,不惜采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手段,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针对直播带货的特性和突出问题,《条例》作出多方面规范,如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明确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直播镜头的背后,要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严把选品质量关,避免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

随着平台经济不断发展,受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退款难等问题。以大数据杀熟为例,此前北京市消协一项调查发现,86.91%的受访者认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某旅游平台也曾因存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被消费者起诉至法院。《条例》针对这些具体问题,作出禁止“刷单炒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保障“无理由退货”等一系列新的规定,填补了部分网络消费制度上的空白,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环境建设永无止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永远在路上。《条例》立足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框架内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定,着力于解决当前各种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一步仍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持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更好维护广大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分别为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俊秀,胡庆章】

《一生有你》水木年华 |“花开春正好”春日绽放歌会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15 08:52:50

北服团队:让四朝婚服从古籍里走出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12 09:00:20

图解数据|你了解哪些春季传统民俗节日和活动?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11 17:37:02

绣球抛出平安来,铜鼓奏响安全在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11 13:00:43

铁路青年推出原创歌曲《唱游北部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11 13:00:40

情满三月三 建功新时代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11 12:42:20

星海故里,千人唱响《黄河大合唱》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05 18:02:38

青年水电建设者创作歌曲《青春无悔》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02 23:31:57

当紫禁城遇上凡尔赛宫,200件文物追寻中法交往历史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4-04-02 15: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