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撤稿论文是完善科研评价应有之义
据武汉大学、山东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等高校网站发布的消息,2023年以来,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近期已发布通知,决定在各高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
近年来,中国学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的情况时有发生。已经发表的论文被撤稿,绝非正常现象,一些论文成批次被撤稿,不仅让学术界感到震惊,更让公众诧异。论文被撤稿的原因是什么?其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除了撤稿,论文作者是否应当接受其他处理?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清,从而端正学术风气,维护健康的学术秩序。
2017年,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公布《肿瘤生物学》集中撤稿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被撤稿的107篇论文共涉及作者521人,其中486人不同程度存在过错。当时,各涉事作者所在单位对责任人作出取消一定期限内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晋升职务职称等资格,追回所承担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经费,撤销获得的科技奖励、学术奖励、荣誉称号等处理决定。中国工程院暂停了1名涉事作者的院士候选人资格。在社会高度关注下,这起撤稿事件最终得到彻底追查,表明了有关部门严惩学术不端的坚定决心。
学术论文被撤稿,不能“一撤了之”。要具体分析被撤稿的原因,究竟是作者的主观过错,还是论文的客观缺陷。据《自然》报道,2023年全球学术期刊撤稿数量超过了1万篇。这些被撤稿的论文,有的存在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等问题,有的即便不存在以上情况,也存在出版流程不正当、同行评议造假等程序问题。当然,还有部分论文属于作者发现问题以后主动撤稿,体现了研究者实事求是的科研态度。
论文撤稿以后,还要消除发表期间产生的不良影响。有的论文从发表到撤稿,已有多年时间,其间,作者已经享有论文刊发产生的不正当利益,比如科研绩效考核、职称评定、项目经费申请、学术荣誉等。只有剥夺这些不正当利益,才能维护学术竞争的公平。有的撤稿论文还会被其他研究者引用,对此,还要客观分析撤稿论文对其他论文的影响,消除不合格论文对学术研究的误导。
开展撤稿论文追查工作,就是为了核实论文被撤稿的具体原因,明确责任归属,消除被撤稿论文产生的负面影响。长远来看,也是为了扭转科研工作中唯论文、重数量却轻质量等不良倾向,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科研评价制度。对于论文被撤稿后的处理办法,学术机构应当形成制度化的程序,将其作为学术评价制度的重要一环。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出版机构虽然顶着“国际期刊”的名头,但存在管理混乱、发文水平不高、把关不严等问题,一些集中撤稿的论文也往往发表在这样的出版物上。对此,在开展学术评价时,不能仅仅以论文的发表为依据,而要更全面地评价研究成果在相关研究领域的推动作用。对于频繁出现撤稿情况的出版物和发表平台,也要及时将其剔除出关乎科研评价的期刊名录,将常年发表粗制滥造论文的“水刊”打入“黑名单”。
此番各高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都提到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科研质量、科研绩效、科研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考核生态。论文的发表情况,不能与科研质量完全画等号,广大研究者也不能以发表作为从事科研的最终目标,而要做真学问、搞真创新,以真实的科研贡献为毕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