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名“外来人员”社会事务谁来管?当地检察院监督后有了答案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葛东升 金秋桦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前不久,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彭奶奶家中,回访困境儿童小晗(化名)。
彭奶奶拿出小晗的残疾证说:“谢谢你们一路的关心和帮助。我家孙子的残疾人证4月份就办好了,现在一个月能拿到770元的重残补贴和130元的护理补贴,这对我们家真是及时雨!”
彭奶奶一家从外省到高港区打工,她的儿子、儿媳均有一定程度的智力低下。2016年,彭奶奶一家掏出全部积蓄在高港区腾飞小区置房安家、落户。
2020年3月,彭奶奶的孙子小晗出生,一家人更是欢喜。不料,2022年10月,小晗被确诊患有“自闭症”。
2022年12月,彭奶奶根据相关规定,为孙子向户籍所在地甲街道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但甲街道却回复她:腾飞小区是乙街道整体购买的拆迁安置小区,相关社会事务由乙街道负责。
彭奶奶便又向乙街道递交申请,却又被告知:“我们只对原来属于乙街道的拆迁户负责。”
3个月里,彭奶奶在两个街道之间来回奔波,但两个街道都表示不能受理。
眼见孙子的诊断证明要临期(6个月),今年3月9日,彭奶奶经人指点到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腾飞小区行政区划属于甲街道,但十多年前已经由乙街道整体购买后安置辖区拆迁户。而乙街道在腾飞小区专门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履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据介绍,腾飞小区共6725人,其中6189人具有乙街道户籍,由乙街道管理;另外536人系购买小区房屋后迁入,户口在甲街道,他们的养老、生育等一系列社会事务由谁管理,目前是“真空”状态。
当地检察院还调查得知:小晗这样的情况不是首例,每次都是通过相关部门介入才能“特事特办”。
3月14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甲、乙街道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人大代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
经过激烈争论,形成统一意见:彭奶奶买的是甲街道的房子,在没有明确的方案之前,应当由甲街道依法受理彭奶奶的申请,解决她的急迫诉求。至于536名“外来户”社会事务应该怎么处理,相关行政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
第二天,甲街道通知彭奶奶办理手续。4月20日,小晗的残疾人证发放到位。
同时,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相关行政部门向区政府呈报腾飞小区的社会性事务管理问题。一周后,高港区政府分管领导研究确定:腾飞小区的社会性事务全部由乙街道代管。
6月8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甲、乙街道和相关行政部门签署《会议纪要》,明确乙街道履行职能产生程序性障碍等问题时,应主动与甲街道对接后转交材料,并及时告知群众。相关行政部门应根据前置程序做好相应的资金发放、公共服务等工作,避免群众办事“跑断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