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成喜欢的样子并不容易,但很酷。 | 心事电台
“那就大大方方地看我吧!”
前段时间,我看到了关于女孩牛钰的新闻报道,媒体称她是“闪光假肢少女”,我有些好奇她的人生经历。
时光追溯到2008年5月12日,那场震惊全国的汶川大地震将时年11岁的牛钰的双腿压在废墟下三天三夜,导致她的右腿不得不高位截肢,穿上假肢,重新学习走路。
此后的十年中,她在钢铁假肢外裹上海绵外壳,穿上长裤,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别人一样,小心翼翼地将自己藏在人群里,变成一抹透明的颜色。
2018年,她第一次鼓足所有勇气拆掉了假肢上的海绵,展露出自己的义肢,站上汶川马拉松比赛的跑道跑完全程,她不敢看别人的目光,而那一刻,所有人都被她的机械腿惊艳。
之后,她做出了更大胆的决定——把闪光灯绑在假肢上,旁若无人地在街上行走。她说:“大家如果想看我的腿,那就大大方方地看吧。”她的乐观与坚强,自信与通透让无数人动容。
“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好难呀”
翻开牛钰的微博,有一句话让我深受触动:“活下来多不容易啊,你更要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初高中的我喜欢把自己塞进宽大的校服里,初入大学,我也只习惯于穿宽松肥大的衣服。
父母传统的教育观念也让我羞于化妆,似乎打扮漂亮和学习优秀是不能兼容的。
有那么一刹那,我也希望展现出青春靓丽的一面,而不再是人群中的小透明。
可是,一想到他人的目光和看法却让我忍不住焦虑。
要是别人评头论足怎么办?
要是被看出来自己其实并不会打扮怎么办?
久而久之,我发现,我好像慢慢离自己喜欢的样子更远了。
展露自己的美其实很酷
小因是我的高中同学,读书时她就与众不同。女生们都愿意留长发的时候,她剪了一头利落的短发,看起来就像个假小子。
她走路时常常低着头,戴着耳机,严肃的方脸上配着一副黑框眼镜,散发出一般人不太好接近的气息。大家眼里的她是个怪人,渐渐地,班上的趣事也没有人再和她说了。
读大学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小因有了联系,这时她的样子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照片上的她长发飘飘,自信爽朗地笑着,健康的肌肤和明亮的妆容看起来青春而有力量。
小因说:“那时家里出了变故,我害怕大家知道嘲笑我,就让自己显得灰头土脸,把自己关在单独的世界里。
后来啊,我发现越是在意别人,越会引
来异样的眼光。现在索性就大大方方地做自己好啦。”
原来,把头抬起来并不容易,但很酷。
美丽从来都不是原罪
五月天的《你不是真正的快乐》中有这样一段歌词:“这世界笑了,于是你合群地一起笑了。当生存是规则,不是你的选择,于是你含着眼泪,飘飘荡荡跌跌撞撞地走着。”
我们常常在意他人的看法,努力削弱自己的棱角,隐藏那些不光亮的缺陷,想让自己看上去“合群”。
而事实上,别人眼中的我们是什么样并没有那么重要。我们没有能力去改变别人如何去想,却可以决定自己怎样去做。
知乎上有个问题:图书馆那些化着妆的女生,真的是来学习的吗?
显然,这是明显而普遍的偏见。美丽何时成为了原罪?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对外表美的追求和欣赏是人的本能,无需避讳。而对内心美的崇尚,更是一种通透明亮心境的展现。
互/动/话/题
你最勇敢的展现自我的经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