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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代理畸形产业爆火,是谁慌了?

来源:法治日报2022年05月11日

随着多个平台IP属地功能的上线,付费IP代理的生意悄然兴起。在一些平台上,不少卖家称可提供IP属地更改服务,最低以几元的费用就可更改。

IP属地功能,即用户在平台上评论、发帖等行为,都会在相应位置显示用户IP属地信息。国内用户显示到省份/地区,国外用户显示到国家,用户无法关闭该功能。看似是一个微小的功能,却在社交网络激起千层浪。

一时间,有人一直经营的人设因此“翻车”,有人看到IP属地曝光担忧隐私泄露,还有人企图修改IP属地制造“伪现场”。

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更改IP属地功能是否违法?IP属地开放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法报君采访了《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舒杰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听听他们怎么说。

Q:如何看待各平台先后上线的IP属地功能?

赵舒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各平台相继公开IP属地,其初衷是为了防止有人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造谣、蹭流量等不良行为,确保传播内容的真实、透明。IP属地公开的范围仅到省、地区或境外国家,可以起到防止不良行为的作用,又不会影响和打扰网络用户的私人生活和工作,未触及个人隐私,符合法律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朱巍:2021年10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二条明确提出,“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境内互联网用户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省(区、市),境外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国家(地区)”。针对网络空间的虚假信息,如虚假宣传、谣言信息、电信诈骗等,平台公开IP属地的举措,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

Q:公开IP属地是否侵犯个人信息和隐私权?

赵舒杰: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自然人因使用网络所产生的IP属地信息应属于个人信息,如果IP属地可以反映出网络用户的行踪轨迹,公开后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那么IP属地可能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由此,公开IP属地应当依法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并应当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或者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不需取得个人同意。

同时,我国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赋予了公民发现网络平台违法使用其个人信息或收集其个人信息不完整、有错误的救济权利。如果公民发现网络平台公开的IP属地违背了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影响了其私人生活和工作,侵犯了个人隐私,公民有权依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如网络平台记录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不完整,公民也有权依法要求更正、补充。

朱巍:根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信息无疑是针对某特定个人的信息,属于可以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而该标记只公示了用户所在省份/地区,并非是把用户的精准IP地址进行公示,因此,不涉及隐私权问题。

有观点认为,能够透露行踪轨迹的IP属地信息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但我认为,“行踪轨迹”应当属于动态的位置信息,是精准的定位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将行踪轨迹信息与住宿信息等静态位置信息加以区分,行踪轨迹信息应当具有活动属性。根据该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推知行踪轨迹信息也应具有可识别性。综上,公开IP属地也不属于个人信息的范围。

Q

用技术手段“伪装”IP属地是否违法?

赵舒杰:“IP代理”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网络黑产、网络乱象。更改IP属地实质上是对网络数据的处理活动,我国数据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网络上的“IP代理”服务,即卖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数据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民购买“IP代理”不仅助长了网络上的歪风邪气,给不法分子提供利用网络非法牟利的机会,使用代理IP还存在一定风险,网民通过代理IP产生的浏览记录、账号密码、支付信息等用户信息都有可能因此泄露。网民应当依法使用网络,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坚决抵制“IP代理”买卖活动。

朱巍: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想要通过更改IP属地制造“伪现场”,这种篡改个人信息及后台数据的行为,可能会触犯以下罪名:一、如果卖家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二、如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三、如果卖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四、如果擅自恶意篡改他人的IP属地,情节严重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言一行皆要遵规守法。IP后面永远是真实的本我,恪守法治底线,杜绝别有用心的技术“伪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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